+总览
  1. 本公司为方便准买家而提供本项即时网上竞投服务。本公司保留拒绝网上竞投或撤回网上竞投之许可,以及拍卖期间停用网上竞投之权利。本公司不会就拍卖会期间任何错误或未能执行网上出价负责,包括但不限于任一方之网上竞投连线中断,或网上拍卖系统软体之故障导致之错误或遗漏。
     
  2. 拍卖官会于拍卖开始前或于相关拍卖品竞标前对注意事项作出通告,准买家须负责自行注意所有于拍卖会场发表之通告。建议使用即时网上竞投服务参与竞投的准买家,于拍卖开始前登入,以确保准买家得知拍卖开始前所作出之通告。
     
  3. 出价程序中当准买家按下“竞投”键,即视作已递交竞投。倘由准买家之电脑传送成功竞投至本公司,即表示阁下接受且同意业务规则及本公司规定,并确认以此方式递交之竞投为最终出价,且在任何情况下皆不得修改或撤回竞投,且同意支付全数买入价,包括买家应支付之落槌价、服务费,及所有适用之税项与其他费用。
     
  4. 电脑荧幕显示“反竞价”包括从拍卖会现场之竞投、电话竞投、书面竞投,及拍卖官代表托售人为低于底价之拍卖品出价。倘网上竞投与“反竞价”于同一时间作出,“反竞价”一般会优先于网上竞投。而拍卖官拥有决定成功竞投人谁属或重新作出竞投之权。 
     
  5. 竞投递增金额会显示于电脑荧幕上,拍卖官有权更改拍卖会场上及电话竞投之竞投递增金额,惟网上竞投人须以完整竞投增额出价。而网上竞投人不会见到于拍卖会场展示之货币汇率显示屏幕。 
     
  6. 网上竞投会被列入记录。如有争议,或竞投人之网上纪录与拍卖纪录有异,将依据拍卖会保存之拍卖纪录作最终决定。 
     
  7. 成功竞投之买家将于拍卖会后收到通知及发票。若网上购买拍卖品之资料与发票内容有所差异,则以发票为准。买家付款及领取拍卖品之规范详业务规则。